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第一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建昌(冀辽界)至松岭门段JL-1标段监理试验室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第一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拟为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建昌(冀辽界)至松岭门段JL-1标段提供监理试验室检测服务,检测范围为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建昌(冀辽界)至松岭门段建设项目K84+480~K119+546路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等(涉铁工程除外)的试验检测工作。须完成监理试验室的组建、管理与检测资料整理,包括试验室的场地建设、检测设备购置、检定校准、室内外检测等工作,并及时将资料移交归档。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在授权允许范围内向采购人提供检验数据,并出具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报告。
2.2 采购范围
1.负责监理的各种抽检及平行试验、工艺试验等。
2.材料进场前,拟用于工程的一切材料(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等)监理试验室验证复试,并向中心试验室履行报批备案手续。主要原材料应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安工程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负责对施工过程中抽检所涉及的常规参数进行全部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抽检、混合料验证及性能、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和实体工程质量的抽检等。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2月14日止。
2.5 服务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朝阳市,具体位置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2)供应商(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乙级(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近10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具有1个公路工程试验室检测服务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试验室主任1名:
(1)具有公路工程(或检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3)近10年(任职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试验室检测服务项目的试验室副主任或以上职务。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zc.jpwmav.net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月1日00时00分至2026年1月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所响应标段的采购文件。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应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12日14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jpwmav.net)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zc.jpwmav.net)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省日本无码av 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66190776
辽宁交投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23413178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第一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王女士、简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 号:632972816
